近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王思聰已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這件事一出來直接上了微博頭條,王思聰為什麼會被限高消費呢?一起來看一下。
王思聰被限高消費
據最新消息稱,王思聰已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具體原因是因為法院於2019年8月12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曹悦申請執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因熊貓互娛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對熊貓互娛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熊貓互娛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王思聰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之前報道稱,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1437840.0,約1.5億。另外,在第三方工商信息查詢工具甚至已經將該條被執行信息列入萬達王思聰個人“自身風險”一欄,風險類別為“高風險”。
王思聰被限制哪些高消費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