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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母乳餵養法規:這究竟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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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部母乳餵養法規在廣州通過,這到底是什麼情況呢?據悉,10月29日,《廣州市母乳餵養促進條例》經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將在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查批准後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部促進母乳餵養的地方性法規。

首部母乳餵養法規

近日,廣州首部母乳餵養地方法規通過,廣州6類場所不設母嬰室將被罰款,《條例》規定,六種類型的公共場所建築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過一萬人的,應當建設母嬰室,分別是:

(一)醫療機構;

(二)火車站、軌道交通換乘站、長途客運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等公共交通運輸場所;

(三)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市民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體育場、購書中心等公共文體服務場所;

(四)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

(五)綜合公園、專類公園、旅遊景區等旅遊休閒場所;

(六)商業經營場所。

首部母乳餵養法規:這究竟是什麼情況?

法規案由74名市人大代表於今年1月召開的市第十五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上聯名提出,經市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後,表決通過。據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介紹,條例共二十七條,旨在通過推動政府及其部門、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用人單位、社會組織等多方主體,為母乳餵養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條例第五條規定,在嬰兒出生後的前六個月,推行純母乳餵養,但不具備母乳餵養條件的除外。對六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內的嬰幼兒,在為其補充其他食物的同時,鼓勵母親繼續進行母乳餵養。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干涉和歧視母親進行母乳餵養。

另外,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兒科專科醫院應當建設母嬰室。

對於新建的醫療機構和公共交通運輸場所,母嬰室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交付使用。已建公共場所應當建設而未建設母嬰室的,應當補建。條例中還特別指出,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設哺乳室,配備母乳儲存設施。鼓勵寫字樓、工業園區等場所統一建設哺乳室。

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建設也有具體要求,包括應當獨立設置,滿足通風采光的要求。要配備專用哺乳椅、嬰兒護理台、嬰兒安全保護椅等設施。哺乳區域採取必要的隱私保護措施。使用節能環保和具備安全防護功能的材料。指示標識應當規範、完整、清晰、醒目,不得出現母乳代用品的圖案、文字或者宣傳內容。

條例還規定,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建設母嬰室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