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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要分一半房子什麼情況:詳情及結果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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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就有一對情侶,都快要結婚了,但因為性格不合,兩人鬧到分手,而且還發生了房產糾紛。據悉,戀愛時男方付首付買房寫兩人名,分手後女方要求分走一半房子,結果……

分手要分一半房子什麼情況

情侶分手,女方還過1.4萬房貸,要分一半房子。據悉,還1.4萬元房貸要分一半房,這兩天,這個話題在微博突然就火起來了!

分手要分一半房子什麼情況:詳情及結果到底怎麼回事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2016年初,杭州的小張買下一套總價約100萬的住宅,支付了34萬元首付,登記在自己和女友婷婷名下。一年後,兩人因性格不合分手;這套已升值到180萬元的房產,頓時成了矛盾焦點。

小張認為:這套房是彩禮,現在婚結不成了,彩禮自然應當歸還。

婷婷則認為:房子不是為了結婚才買的,房產證上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是她和小張的共同投資行為,而且自己還過3個月房貸1.4萬,所以房子也有她的一半,要求折價補償。

法院認為:這套房的份額有彩禮性質,兩人已結束戀愛關係,婷婷應當返其佔有的房屋份額。因此判決房屋歸小張所有,考慮到房子增值80萬左右,小張支付婷婷房屋折價款35000元。

分手要分一半房子詳情經過

杭州一對情侶,談婚論嫁時,男方出首付貸款買房,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但兩人最後以分手告終,男方想要回另一半房子份額,女方卻認為自己也還過3個月按揭,現在房子她要分一半走……為此,昔日情侶鬧上法庭,近日下城法院判決了此案。

分手要分一半房子什麼情況:詳情及結果到底怎麼回事 第2張

事件經過詳情:

2013年秋天,小張終於鼓足勇氣,在摩天輪下和心中的“女神”婷婷告白,兩人正式從工作夥伴發展成戀人關係。之後的兩年裏,小張和婷婷的感情持續升温,發展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其間,婷婷多次委婉地表示,希望雙方婚後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為了表達自己想結婚的誠意,小張咬咬牙答應了買房的要求。

婷婷找在房產中介公司上班的堂哥幫忙,很快物色到了心儀的房子。2016年初,兩人作為共同買受人,買下位於杭州江乾區的一套住宅。

簽訂合同當天,小張即支付購房首付款34萬元,辦理餘款的銀行按揭貸時,婷婷作為房屋共有人也在貸款合同上籤了字。

房子最終登記在了小張和婷婷名下,為兩人共同共有。但一年後,小張和婷婷間的矛盾漸顯,時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最終因性格不合分手。而本該各生歡喜的兩人,卻被這套房絆住了。

小張想把房子要回來,他認為當初買這套房就是為了和婷婷結婚,雖然房子登記在兩個人名下,但首付款和後期絕大部分按揭款都是自己付的。

現在兩個人分手了,結婚的願望也落空了,婷婷理應返還房屋的共同份額。

但婷婷不這麼認為,房子並不是為了結婚買的,是我們兩個人的共同投資行為。而且沒有我堂哥,買房過程不可能這麼順利。再説了,房子的按揭款我也還過3個月,一共1.4萬元,所以房子我也要分一半!所有權我可以不要,但必須把一半的份額折價補償給我。

無奈,小張一紙訴狀,以要求返還彩禮為由,把婷婷告到了下城法院。

法院: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應當返還彩禮。下城法院審理認為,如果真如婷婷所説,買房是共同投資行為,那麼投資是講究回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