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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小夥拿不出彩禮自殺:揭因彩禮造就的悲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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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小夥拿不出彩禮自殺引起大家關注,拿不出10萬彩禮錢,20歲小夥喝農藥自殺未遂。近日,王先生報警稱和兒子通電話時覺得兒子有自殺傾向。警方趕到小王住處時,小王口吐白沫意識不清,經搶救脱離危險。據瞭解,小王和女友打算結婚,女方提出要10萬元彩禮。父母表示拿不出來。小王便想喝農藥輕生。

20歲小夥拿不出彩禮自殺:揭因彩禮造就的悲劇事件

儘管極端事件此起彼伏,天價彩禮依然沒有收斂的任何跡象,甚而在某些地方愈演愈烈。顯然,這不是文明社會該有的景緻。最近,民政部要求,全面推進婚俗改革,倡導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竊以為,官方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是,與強大的民風陋習相比,一紙規定尚不足以改變社會現狀和人民氣質,落實起來阻力決然不會不小,所以,任重道遠,更可靠的途徑或在於對社會的整體改造。

揭因彩禮造就的悲劇

20歲小夥拿不出彩禮自殺:揭因彩禮造就的悲劇事件 第2張

事件1:女兒找個窮男友 母親索要18萬彩禮分文不少 女兒恨嫁無望服毒自殺

女兒找個窮男友,母親索要18萬彩禮一分不能少,男友走後,其母親逼迫女兒與鎮上有錢人家相親,女兒恨嫁無望喝農藥自殺。悲哀啊!但是事情已經完了,後悔已經沒有用了。

小燕堅持要跟男友在一起來,男友説是真心愛小燕,以後會讓小燕過上幸福的生活。小燕的母親稱,要想娶小燕,必須拿18萬彩禮。小燕知道男友家並沒有這麼多錢,而兩人也剛剛參加工作,也只有兩三萬塊錢的積蓄。當兩人將自己的3萬塊錢存款,另外找朋友借的2萬湊了5萬,放到小燕母親面前。小燕的母親並沒有接受,不管小燕怎麼哀求,母親就是不鬆口,稱分文不能少。

男友離開時稱一年後一定會帶18萬過來提親。可男友還沒走幾天,母親就逼迫小燕跟鎮上的一户有錢人家相親,小燕不願意,她愛的是男友,跟母親説要去找男友。母親將她鎖在家裏,剛好家裏還有有一瓶還沒用完的農藥。當父母趕集回家開門的時候,發現女兒已經躺在地上,身體僵硬了。

像這樣的悲劇還在不斷的發生,難道作為父母的就不應該覺醒一下嗎?女兒大了有自己心愛的人,為什麼就不能真心祝福呢?有些父母説都是為了孩子好,當逼死了自己的孩子,就是為了孩子好嗎?女兒的幸福生活需要他們自己去創造,而不是由父母安排,強迫的結果就是永遠失去女兒。

20歲小夥拿不出彩禮自殺:揭因彩禮造就的悲劇事件 第3張

事件2:男子難承擔逾13萬彩禮跳樓身亡,父母起訴準兒媳

眼看婚期將近,蘭蘭姑娘正在家高興地準備婚禮,不料噩耗傳來,未婚夫小雷竟在上海跳樓身亡,這出悲劇發生在2015年春節前。男方父母認為兒子是因彩禮問題思想壓力太大選擇跳樓,因此將未過門的兒媳婦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2014年12月3日,蘭蘭和小雷訂婚,雙方家人多次商討後,最終確定小雷家給付蘭蘭家現金100100元、黃金項鍊一條(價值7238元)、黃金鑲嵌吊墜一副(價值6220元)、黃金鑲嵌戒指一枚(價值3940元)、黃金手鐲一個(價值15433元)、蘋果手機一部及衣服等。

2015年1月29日女方“下期單”,雙方確定兩人結婚日期為2015年2月16日,小雷再次給蘭蘭2萬元現金和煙酒等物品。

小雷死前曾告訴父母,女方要求在結婚時再次給付彩禮錢,這樣無休無止地要下去,他真的受不了。因為一方面自己在外打工收入有限;另一方面,實際上前前後後付出這麼多財物,大都是父母出的錢,作為老實本分收入有限的農民,父母親哪怕多花一分錢,做兒子的心裏都會多一份愧疚。

事件3:一樁親事因彩禮奪取一個年輕的生命

2015年9月26日,一場悲劇發生在安徽亳州市渦陽縣高爐鎮小王莊——坊間紛紛傳言,由於負擔不了女方索要的高額彩禮,當地一名男青年服毒自殺,經搶救無效死亡。

10月9號上午,記者趕到渦陽,調查事件經過。“現在雙方已經協商好了,女方退還了彩禮也進行了補償,這個事過去了。”參與調解處理該事件的林場派出所所長劉忠説。

據劉所長了解到的情況,這名男青年經人介紹與鄰村的一名女青年相識,在談婚論嫁的過程中,兩人疑似因彩禮產生了不愉快。事發前一天,兩人相約去買衣服,女方要求男方給自己的弟弟也買點,不知中間是否又發生了其他矛盾,最終男青年自殺身亡。

9月26日上午,憤怒的男方家屬帶着幾十號人來到女方家中討要説法。經過民警長達四個小時的調解,女方退還之前索要的彩禮約5萬元,並對男方進行了相應的經濟補償。

事件4:男子只因拿不出彩禮錢想自殺,沒死成竟轉而掄斧砍死女友

大連瓦房店男村民趙某某因拿不起彩禮錢,無法與戀愛多年的女友結婚。心理壓抑的趙某某曾服藥自殺未果。他在明知父母與對方已談妥彩禮錢、女友也同意登記結婚的情況下,突然心理失衡,殺死了與自己感情不錯的同居女友。

2016年11月上旬,大連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對有自首情節的趙某某判處死緩。

事件5:河南一男子因彩禮談不攏刺死準岳母

2015年11月16日下午4時許,河南省靈寶市東關村村民李某(男,31歲),在其女朋友家中與其家人商談結婚彩禮事宜,因雙方就禮金問題未達成一致繼而發生衝突。李某當場持剪刀戳向準岳母郝某,致其傷重死亡,後李某逃離作案現場。

靈寶市公安局11.16專案組全體幹警連續近30小時的艱苦鏖戰、圍堵追截,於11月17日晚22時50分左右,在靈寶市區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經審訊,嫌疑人李某對其持剪刀將準岳母郝某戳傷致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事件6:珠海一男子交不出20萬彩禮,女友被其父拉去做“人流”

2016年珠海網友小強不是小強發帖説:去年12月發現自己女朋友懷孕了,十分興奮,並計劃告知雙方父母,準備結婚。但女朋友的父親表示,結婚可以,必須有20萬元的禮金,否則免談。

聽到這話他整個人都呆了,因為20萬元對他來説並不是一個小數目。為了打動女方家長,他決定親自去女方江西老家拜訪,但女朋友的父親態度很堅定:當地的習俗是嫁女必須要有20萬的禮金。

網友小強不是小強表示可以先拿出5萬元,剩下的錢兩年內分期給,但對方父親直接回絕。“小強不是小強”最終湊得12萬元,令他意外的是,第二天,女朋友已被父親帶到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網友小強不是小強質疑:這種要求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記者調查發現,在珠海當地,結婚彩禮雖沒有明碼標價,範圍也多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但房子依然是結婚的“重頭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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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新規

1、男女雙方沒有進行合法的結婚登記,因各種原因導致分手的,收受的彩禮應該歸還男方;

2、男女雙方進行合法的結婚登記,但是沒有生活在一起後面分手了,收受的彩禮應該歸還男方;

3、假如收受的彩禮導致男方家庭直接貧困的,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20歲小夥拿不出彩禮自殺:揭因彩禮造就的悲劇事件 第5張

彩禮相關法律

彩禮陋習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一些地區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