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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捨不得孩子:一個離婚女人的3個忠告

婚嫁物語 閲讀(1.34W)

想離婚捨不得孩子,一個離婚女人的3個忠告

想離婚捨不得孩子:一個離婚女人的3個忠告

1、孩子是不是不能離婚的理由?

我一直堅信,孩子不應該是左右兩個成年人之間關係的理由和藉口。我和前夫沒有孩子,所以很多人説,在這一點上我是幸運的。我看過很多身邊的例子,我認為,離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會是問題兒童、問題少年,而那些湊合着過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為父母的犧牲而健康成長。而且,當這些孩子長大以後,他們不會因為你犧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給了他(她)一個穩定和家庭環境而感激。要是你説:“不是為了你,我早和他離婚了。”多數孩子都會反脣相譏(或者在心裏説):“誰不讓你們離婚了?你以為不離婚整天吵架就是對我好?你們給我這樣的家庭就能讓我健康成長了?”我有一個朋友曾經對我説過這樣一句讓我終生難忘的話:只有你自己幸福快樂,你才能讓你身邊的人幸福快樂。

2、要不要繼續殘缺的婚姻

婚姻就像是一隻碗,破了很難再恢復原狀,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遠都在。這是非常真實的。我曾經試着去原諒,但是被原諒過的男人,似乎總是記性不好,即使當時再痛哭流涕,過不幾天也會忘得一乾二淨。我也像很多留過言的網友一樣,曾經LG的短信一響就心慌,打他的手機他不接我就會覺得他們又在一起……説白了,我不能説服自己再次信任他,這是我永遠也戰勝不了的心魔,而他,也確實一次次再讓我失望。

失去了信任的婚姻,就好象沒有了地基的房子,經不起一點風雨。所以,我冷靜分析了一下,首先我問自己,現在這個狀態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種?答案:不是。繼續這個婚姻,我還能幸福嗎?答案:我這輩子再也不能有幸福。如果離婚會怎樣?答案:也許可以找到一個好的、適合自己的男人,也許找不到,所以機會是一半一半。也就是説,不離婚,我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會再幸福;如果離婚,那我至少還能有一半的機會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我雖然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覺得精神比物質更為重要。就這樣,我下了離婚的決心。

3、要不要顧及周圍人(如父母等)的感受?

當然要。我想除非對方是十惡不赦的壞人、罪犯,不然家人對離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我曾經在離婚前反覆和父母講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這個問題上是很慎重的,但我父親始終就是一句話:能不離還是別離。最後我是一個人單槍匹馬地離了婚,事先和事後的一年多都沒有告訴任何人。一年多以後,我才找了個機會先告訴了父母,然後是親戚朋友等其他人。之所以這樣,我是反覆考慮過,覺得自己不是在衝動中做的決定,所以也不想讓別人的想法而左右了自己。經歷過離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時候覺得自己下了最後的決心,但是也許別人的一句話,或者電視裏的一個鏡頭,就會改變決定。這種反反覆覆,能使一個人喪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我既要做自己決定了的事,也要顧及家人的感受,但是這是有主有次的。因為大家都聽説過,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我不贊成有的人説自己的婚姻“如雞肋”,因為婚姻要是在你眼裏已經“食之無味”而且不能改變了,那麼就應該勇敢地去結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憐。幸福不是誰可以給予誰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氣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