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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女童被撞反擔責:始末過程及結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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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女童被撞反擔責上熱搜了,救女童屬於見義勇為為什麼要擔責呢?據瞭解,這個處理結果的確是讓大家很難接受,交警認定老人承擔責任的原因是老人違反交通規則穿越了馬路去救援女童,下面始末過程及結果一起看看。

救女童被撞反擔責

河北省香河縣安平鎮103國道路段發生驚險一幕,一名女童橫穿車水馬龍的國道情況危險,老人侯振林見狀前去施以援手反被違章貨車撞倒。事故發生後老人不幸不治,女童無恙,可最後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卻是:肇事司機、女童監護人和老人侯振林三人擔責。

救女童被撞反擔責:始末過程及結果是什麼

這個處理結果的確是讓大家很難接受,交警認定老人承擔責任的原因是老人違反交通規則穿越了馬路去救援女童。這件事情一時間引發了網友對見義勇為的思考:到底有些時候是救人重要還是規章重要呢?這又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救女童被撞反擔責:始末過程及結果是什麼 第2張

其實,先不管救女童被撞反擔責,但安全意識一定要加強。另外,希望有關部門對於此事再進行探討,給老人的家人一個合情合理的結論。

救女童被撞反擔責始末過程及結果

2019年的3月9日,河北省香河縣安平鎮路段,一名4歲女童正獨自橫穿國道。她似乎並沒有意識到危險即將到來,因為此時,一輛汽車正向她疾馳而來。小孩子沒有危險意識,在附近開摩的的老人侯振林可是發現了危險。他二話不説,快步跑去抱起女童。

結果,還是晚了一步,兩人紛紛被一輛廂式貨車撞倒。救人的老人,不幸去世;而女童也顱腦損傷,但無生命危險。照理來説,這就是一件見義勇為的事件。但是,之後香河交警的責任認定書則讓老人的家人無法接受:責任認定為貨車司機、女童監護人、侯振林三人同等責任。

救女童被撞反擔責:始末過程及結果是什麼 第3張

於是,老人的家人向交警支隊提出複核申請,但是5月20日,交警支隊回覆複核結論,還是:維持三人同等責任的鑑定。直至發文時間,這個責任鑑定似乎還沒有進一步的改進。雖然早在4月8日,香河縣人民政府就授予侯振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對此,有某地交警大隊的中隊長表示:綜合來看,應該是小女孩家長和貨車司機同責,老人無責。而,有律師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老人行為屬緊急避險,無需承擔責任。即使認定老人違法,他也不應該受到處罰,因為從主觀上他是為了搶救別人生命,不得已才進行的交通違法行為。

但交警出具的責任事故認定,是一個技術性的認定,只是根據現場的客觀情況來認定事故責任。但如果未來涉及到法院,法院會在交警結論的基礎上,可以綜合見義勇為的情節來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