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记录:斗殴事件:2011年9月,他因参与斗殴事件被拘留并接受了1年的教养。轮奸案:2012年9月19日,他涉嫌轮奸。由于涉嫌犯罪时未成年,案件被移交给少年管教所处理。2013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决李天一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律进程: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表示已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确认了受理该案件的上诉。
011年9月,时年15岁的李天一,无照驾驶一辆宝马汽车,和同伴苏楠在北京海淀西山华府小区门前殴打一对夫妇,并损毁他人机动车辆。此后,李双江亲自出山与受伤夫妇会面,双方达成和解。李天一因为尚未成年,因寻衅滋事罪被政府收容教养一年,并于2012年9月获释。
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未公开另外四人姓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正规媒体也不能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